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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查詢|9月22日前自用住宅申請、稅率與繳納重點

ARAY 房產稅務整理

地價稅查詢懶人包:9月22日前,別漏掉自用住宅申請

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不會只因「自己住、有戶籍」就自動套用。符合條件者仍須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,才能按 2‰ 優惠稅率課徵。

2026 地價稅提醒 自用住宅 2‰ 9月22日前申請 手機快速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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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秒看懂

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,關鍵不是「有住」,而是「有申請」

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,地價稅可按 2‰ 課徵;一般用地則採 10‰ 至 55‰ 累進稅率。

在相同稅基下,以一般用地最低稅率 10‰ 與自用住宅 2‰ 比較,一般用地稅額是自用住宅的 5 倍,也就是多出相當於自用稅額 4 倍的負擔。

想從當年度開始適用 2‰,原則上要在 9 月 22 日前完成設籍條件並提出申請;逾期通常自下一年度起適用。
重要日期

地價稅先記住 3 個時間

8/31

決定由誰繳當年度地價稅

每年 8 月 31 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。當天地籍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,原則上就是當年度全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。

9/22

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期限

想從當年度適用 2‰ 優惠稅率,原則上應在 9 月 22 日前符合設籍等條件並提出申請;如期限遇例假日,依法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。

11月

地價稅繳納期間

地價稅原則上每年 11 月開徵,例行繳納期間為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;實際期限仍以當年度繳款書及政府公告為準。

8 月底前後買賣房屋要特別注意:稅法上的納稅義務人由 8 月 31 日土地登記狀態決定;買賣契約另約定的稅費分擔,屬雙方私法約定,不會改變法定納稅義務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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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查詢

地價稅查詢怎麼查?依需求選擇 3 種方式

查今年要繳多少

可進入財政部地方稅網路服務,使用自然人憑證、已註冊健保卡、金融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等方式登入,查詢開徵案件並線上繳納。

前往官方地價稅查詢

先估算可能稅額

可使用官方地價稅試算工具,輸入申報地價、土地面積及適用稅率,初步估算應納稅額。

使用官方地價稅試算

確認是否已是 2‰

先查看前一期地價稅繳款書的「稅地種類」與適用稅率;仍不確定時,直接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查詢最準確。

前往臺中地方稅務局
請特別記住:有設戶籍,不代表已完成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。是否核准適用 2‰,仍應以地方稅務機關的核定資料為準。
官方試算結果僅供初步參考。實際稅額會受到土地持分、申報地價、使用情形、優惠資格及稅務機關核定結果影響。
適用條件

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符合哪些條件?

申請地價稅 2‰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,主要應確認下列事項:

  • 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
  • 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,已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。
  • 申請範圍沒有出租。
  • 申請範圍沒有供營業使用。
  • 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 300 平方公尺;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 700 平方公尺。
  • 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,原則上以一處為限。
一處限制有例外:如另有土地供已成年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,並符合其他自用住宅條件,可能不受一處限制,但仍須符合都市土地 300 平方公尺、非都市土地 700 平方公尺的總面積限制。
部分出租或營業不一定整筆失去優惠:若自住與出租、營業範圍可以明確劃分,符合自住條件的部分,可能依實際使用比例適用 2‰,由地方稅務機關按個案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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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風險族群

這 5 類屋主最容易漏掉地價稅優惠

最近剛買房或完成過戶

前屋主原本適用 2‰,不代表新屋主會自動承接優惠。土地所有權人變更後,新所有權人應重新確認並提出申請。

繼承或受贈土地

即使戶籍、用途與實際居住情況沒有改變,只要土地所有權人更換,新所有權人仍應重新申請。

夫妻間移轉土地

夫妻贈與或其他移轉同樣會造成土地所有權人變更,受讓人應重新確認自用住宅用地優惠。

曾將全戶戶籍遷出

全戶戶籍遷出後,即使仍實際居住,也可能失去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資格;日後遷回,通常仍須重新提出申請。

房屋曾出租或供營業使用

租約結束、公司遷出或停止營業後,不會一定自動恢復全部優惠,應向地方稅務局確認並視情況重新申請。

臺中屋主特別注意:買賣、繼承、贈與或夫妻間移轉,只要土地所有權人發生變更,新所有權人就應重新確認自用住宅用地申請狀態。
重新申請

以前申請過,每年都要重新申請嗎?

通常不用。已經核准適用,而且所有權人、戶籍、出租與實際使用情形都沒有改變,後續年度原則上免再申請。

但發生以下情況時,應重新確認或重新提出申請:

所有權發生變動

  • 土地買賣、繼承或贈與
  • 夫妻間土地移轉
  • 房屋或土地所有權重新安排

戶籍或使用情形改變

  • 全戶戶籍遷出後再遷回
  • 房屋由出租或營業改回自住
  • 自住、出租或營業面積比例改變
可收藏清單

9月22日前,先做地價稅 5 點檢查

地價稅單是否顯示「自用住宅用地」或適用稅率 2‰?
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是否仍在該地址設籍?
申請優惠的房屋範圍是否沒有出租?
申請優惠的房屋範圍是否沒有供營業使用?
土地所有權人近期是否曾因買賣、繼承、贈與或夫妻移轉而變更?
只要其中一項不確定,建議在 9 月 22 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確認,避免明明符合資格,卻因沒有完成申請而多等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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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入口

查詢與申請,以政府核定資料為準

每筆土地的所有權、持分、戶籍與實際用途不同。網站內容可先幫您整理方向,正式資格與稅額仍應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認定。

地方稅查繳與申報

查詢地方稅開徵案件、線上繳納及相關申辦服務。

前往官方服務

地價稅官方試算

輸入申報地價、土地面積與稅率,先做概略估算。

開始試算

臺中市地方稅務局

臺中土地可直接向地方稅務局確認申請狀態與個案認定。

前往臺中稅務局
ARAY 陪屋主看完整

地價稅只是房屋持有成本的一部分

準備買房、換屋、繼承或出售房屋時,還可能同時涉及房屋稅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稅、重購退稅、交易成本與貸款餘額。

ARAY 希望提供的不只是房屋買賣資訊,而是站在屋主角度,協助您把房價、稅金、資金與家庭需求放在一起思考。

FAQ 常見問題

地價稅查詢與自用住宅申請常見問題

有設戶籍,就會自動適用地價稅 2‰ 嗎?

不會。設籍只是條件之一,仍須同時符合所有權、無出租、無營業、面積及處數限制,並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,經核准後才適用。

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最晚何時申請?

原則上應於每年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,才可自當年度開始適用。逾期申請,通常自下一年度起適用;如期限遇例假日,依法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。

前屋主已經是自用住宅 2‰,新屋主會自動延續嗎?

不會因前屋主已核准而自動延續。土地所有權人因買賣、繼承、贈與或夫妻間移轉而變更後,新所有權人應重新確認並提出申請。

以前已核准,每年都要重新申請嗎?

如土地所有權人、戶籍、出租及實際使用情形都沒有改變,原則上不必每年重新申請;一旦所有權、戶籍或使用情況改變,就應重新確認。

房屋只有一部分出租或營業,全部土地都不能適用 2‰ 嗎?

不一定。若自住與出租、營業範圍可明確劃分,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部分,可能依實際使用比例按 2‰ 課徵;仍須由地方稅務機關個案認定。

8 月底買賣房屋,當年地價稅由誰繳?

每年 8 月 31 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。當天地籍登記簿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,原則上負責當年度全年地價稅。雙方可在契約另約定費用分擔,但不會改變法定納稅義務人。

ARAY 可以直接替屋主核定地價稅資格嗎?

不行。ARAY 可協助屋主整理房產條件、交易情境與應確認的稅務問題;正式申請、優惠資格與稅額核定,仍以土地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為準。

重要聲明

本文依財政部、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及地方稅務機關公開資料整理,提供屋主初步了解,不構成正式稅務、法律或會計意見。每筆土地的所有權、戶籍、持分、申報地價與實際用途不同,申請資格、適用面積及最終稅額,仍應以土地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的審查、當年度公告及核定結果為準。